第113节
作者:鬼酉蜡烛      更新:2023-05-24 12:54      字数:4100
  培育之后的红木树立在神罚废土的边缘后,陆迩每天去记录一次土壤情况。大约两周时间之后,这一片栽种了用灵水和生命之力培育的红木的神罚废土已经彻底褪去了枯黄的颜色,变成了黝黑深红的正常土地。

  作为兽人中唯一能够在神罚废土上行走的人,角在这片新转换的土地上和神罚废土上奔跑了几个来回,惊喜地道:“真的完全变回来了!”

  踩在神罚废土上就会有一种生命力都在被脚下的枯黄土地吸收的感觉。而他们栽种了红木的这块土地,和正常的世界完全一样!

  他们成功了!

  他们终于成功地转换了一小块神罚废土!

  角激动地把陆迩抱起来转了一圈,还当着所有人的面狠狠地亲了一口。

  猝不及防遭袭,还是当着其他人的面,陆迩耳根忍不住发烫,微微瞪了角一眼,让角把自己放下来。

  虽然他也很激动,但理智告诉他现在还不是完全胜利的时候。

  “虽然我们成功转换了一片神罚废土,但是效率极低、限制也很大。”陆迩拍了拍旁边高大的红木,神色严肃,“神罚覆盖的面积如此之大,不可能全靠我们两个手动种植——那样哪怕我们一辈子都耗在这上面,恐怕也没法做到。”

  现在神罚废土转换完全依赖他的灵水和角身上的生命之力,没法批量进行,也没法交给其他兽人操作。

  在陆迩的想法里,显然只有让每一个部落、每一个兽人都能参与到植树造林的工作中,才能齐心协力解决神罚。

  “说得没错。”角首先赞许了一句,随后过来拉住他的手,和他额头相抵,“但是既然有了成果,还是先休息一下吧,你这些日子都瘦了。”

  陆迩在现代社会泡实验室的时候早就习惯了连续很多天进行实验研究,闻言刚想反驳,就被角看穿。

  角赶紧举出了另一个理由:“你也好久没和我、还有崽子们一起玩了。”

  提起这个角还满腹委屈——因为沉迷工作,陆迩都好久没有给他撸毛了,他好几次把全身的毛毛洗得干干净净、又在篝火旁烤得蓬蓬松松,结果陆迩敷衍地摸了两把,就又去琢磨神罚的事情了。

  角碧绿眼眸中的委屈传到陆迩心里,陆迩微微一怔,低头想了想,抬头笑道:“好吧,明天放一天假,我们一家人一起出去玩一玩。”

  第78章 晋江独发(78)

  红木部落附近一带地区对于陆迩来说其实相对比较陌生。

  以前要么角还是小咪、要么和角还没有那么亲密, 身为无力的亚兽他要是离开部落的安全范围,肯定要被各种猎食者吃得骨头都剩不下。

  直到现在, 他才能在大狮子的陪伴下出门逛一逛。

  因为神罚的缘故,这一带的植被已经十分稀少,动物倒不像红木部落旧址那里那样毫无踪迹,偶尔还能看到几个胆怯、瘦骨嶙峋的野兽被惊扰地跑开。

  普通野兽自然是没有勇气敢掠狮子锋芒的。

  陆迩骑在宽广的狮子后背, 怀里抱着三个兴奋地挣扎着想到处爬的幼崽, 一面环视着凋零的大地,感叹了一声:“神罚的危害太重了。”

  除了神罚废土本身让人无法踏足之外, 作为神罚先驱的干旱也十分影响万物的生存。

  角跑到一处位置比较高的土坡停下来,趴下身子让陆迩抱着三个幼崽下来, 才变回人型,有些失望地四处环顾了一圈:“这里以前是湖来着。”

  这么一提醒,陆迩才觉得这附近的地形有些眼熟——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寒季, 不就是在这附近和角一起滑雪,还差点摔倒湖面上么?

  向前方看看,果然下面有一个巨大的深坑,坑里长了不少灌木,想必就是当初那个小眼湖。

  干旱袭来, 湖泊干涸, 但水分仍然比其他地方要多,再加上湖底营养丰富的湖泥,转眼就长出了这么多的灌木。

  在小眼湖这里他找到了猫薄荷,也是在小眼湖这里他被身边这个温柔的兽人从高空坠落中救了下来。

  想到这些往事, 陆迩心里也泛起了一丝可惜之情。

  承载着他们不少回忆的湖泊就这么消失了。

  陆迩抱着陆酒,角抱着陆雪猫和陆安,一家五口悠闲地沿着当初湖岸行走,闲聊着往事。

  “我们当初是在这里烤的肉么?”陆迩看着前面的一片空地,迟疑着问。

  角看了看,也记不得了,猜测道:“也许?”

  他们就地坐下,把三个幼崽放在地上。

  考虑到小孩子特别喜欢爬,陆迩专门用兽皮给他们做了小衣服,主要防止他们爬动的时候磨破娇嫩的皮肤。

  现在一放下,老大陆酒就像个好奇宝宝一样爬到一块大石头旁边,挥舞着小手在石头上“啪嗒啪嗒”地拍打着,也不知道在玩什么;陆雪猫和陆安则很安静地靠在父亲和姆父的腿上,吮吸着自己的手指。

  角把腿边的陆雪猫放到陆迩身边,摇身变成了庞大的银白狮子,把毛茸茸的大脑袋凑到陆迩面前,意图不言而喻。

  陆迩失笑,伸手过去轻轻摸了摸大狮子长长的鬃毛,又顺着后脑勺一路摸到脊背,帮大狮子挠起痒痒来。

  大狮子惬意地眯起了眼睛,两只前爪垫在下巴下面,尾巴十分悠闲地摆来摆去,从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好久没有被他的亚兽这么痛快地撸毛毛了……

  陆迩也好久没有放开多余的杂念,全身心地投入撸毛的事业中。

  柔软的长毛、纯洁的颜色,还带着熟悉的充满野性的兽人气息……

  陆迩半个身子都趴在大狮子的身上,吐息之间尽是角的味道。

  过了良久,陆迩才把自己从大狮子身上拔出来,畅快地吐了一口气,又摸了摸大狮子的鬃毛,开玩笑道:“虽然大的撸起来很爽,但是小的更软一些啊……你说我们要不要养个宠物猫?”

  小猫崽的手感和大狮子截然不同,全身上下都软呼呼的,摸上去感觉心都化了;而这只大狮子尽管毛毛很长,但抚在上面能够感受到皮毛下的结实肌肉,体会到那些肌肉中蕴涵的强大力量。

  大狮子打了个喷嚏,转头过蹭了蹭陆迩,有些威胁地龇牙。

  只有身受重伤的时候他才能被生命之心变成小猫崽,现在可不成。

  兽人的占有欲是很强的,既然陆迩已经有了他这只大猫,那他肯定不能接受陆迩再养一只小猫。

  哪怕是真的野猫也不行!

  陆迩也知道角在这件事上的醋意,只是故意逗他玩。

  有时候角充满占有欲的眼神会让他感觉到一丝甜蜜。

  两个人聊了一会,忽然听到附近传来一阵细微的“嗷呜”声。

  ——有野兽?

  大狮子顿时警惕地扭过头去。陆迩也随着大狮子的动作跟着看过去。

  这一看让他们俩顿时愣住。

  刚才小陆酒所在的位置已经不见了那个小婴儿的踪影,只剩下一只黄毛小狮子,正把脑袋拼命在石头下面拱来拱去。

  ——陆酒……变成兽型了?

  略迩呆愣了半晌,下意识脱口而出:“小酒?”

  小狮崽听到姆父喊他的声音,停下了拱石头的动作,转过身想像以前一样爬过来——然而骤然变成四条腿走路的模式让陆酒十分不习惯,跌跌撞撞爬了几步,“噗通”一头栽倒在地。

  陆雪猫看到哥哥出糗,“咯咯”笑了起来;陆安歪着头好奇地看了他们一眼,继续专心地啃手指。

  小陆酒茫然地爬起来,似乎还不太明白自己怎么突然变得毛茸茸。

  陆迩站起来过去把小狮崽抱在怀里,摸了摸刚才跌倒撞到的地方,有些疑惑地看向大狮子:“小酒怎么这么快变成兽型了?”

  不是说要好久才能激发兽人幼崽体内的野性,让他们突破人型的桎梏、变成兽型么?

  大狮子变回人型,蹲下来把小狮崽扒拉了一下,同样有些困惑:“我也不清楚,这也太快了吧?”

  “你是多大能变成兽型的?”

  “一岁多。”

  “小酒才几个月大……”陆迩有些担心,“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角也是头一次做父亲,拿不准:“我们回去问问祭祀。”

  这下他们也无心游玩了,赶紧抱起另外两个幼崽一起回去了部落旧址。

  ……

  老祭祀详细检查了一下小狮崽的全身,把小狮子摸的格外不舒服,张开细嫩的牙齿就想咬他。

  看小家伙不高兴了,老祭祀才放开手,让陆迩重新抱起来,神色倒是有些不以为然:“没什么问题,就是单纯的变回了兽型而已。”

  “小酒才这么大……”

  “越早变回兽型,说明兽人幼崽将来可能越强大。”老祭祀摆摆手,抬起下巴指了指角,“角当年一岁多一点就能变回兽型,现在可以说是最强的兽人了。你家这个小狮子说不定会比角更强。”

  角对自己的幼崽将来可能超过自己没有感觉半点抵触,反倒十分高兴:“真的?”

  哪怕陆迩带来的农业和畜牧业,让兽人们不用为了生计而冒着生命危险狩猎,兽人们本身的战力仍然是十分重要的依仗。

  自己的幼崽越强自然越好。

  “那他什么时候能变回人型?”陆迩揉了揉怀里的小狮子,又问了一句。

  “幼崽第一次变回兽型会持续很久,不用担心。”老祭祀又指了指角,“角当初可是当了一整年圣兽。”

  天生纯白的角被神坛部落视为天降神兽,一岁多就变回兽型更让神坛部落的兽人们认为角不同寻常,送到了图腾和祭祀处供奉。因此老祭祀对角当年的成长十分清楚。

  既然没问题,陆迩就放心了,把怀里的小狮子抱起来,和它圆溜溜的大眼睛对视,捏了捏它柔软的小爪子。

  小狮子自然不会抗拒姆父的亲热,细声细气地“嗷呜”了一声,把陆迩的心都叫化了。

  陆迩忍不住凑上去和小狮子亲了一口,又和小狮子蹭了蹭脸,笑了起来:“虽然没有小咪撸,但是有小酒也不错。”

  “小咪”站在一旁神色猛然变幻,紧紧地盯住了那只小狮子。

  ——总觉得……他似乎多了一个情敌?

  ……

  野牛兽人重带着一队最近召集来的兽人来到这里时,就看到陆迩怀里像当初抱着猫崽儿一样抱着小狮子,角则有些咬牙切齿地站在一旁,脸色阴沉。

  他身后的兽人是这些日子红木部落募集来的流浪兽人或者有心投靠的小部落。

  老弱病残都留在本部,年轻力壮的兽人们则被重带到了这里,发展他们的分部计划。

  一开始听说要到神罚边境去,这些外来的兽人还十分恐慌,有些抗拒;但腾对他们反复说明清楚、又有带头的重把全家人一起带过来的举动,让他们稍微安心了一些,这才跟着重一起过来了。

  “重,你全家都来了?”陆迩十分意外,“你要常驻这里?”

  重点了点头:“对。”

  在陆迩横空出世之前,角不怎么管事,重辅佐腾治理红木部落,算得上是红木部落的二把手;后来陆迩和角的威望逐渐提升,重便退居二线,只负责处理一些杂事。

  重的性子很沉稳,甚至可以说保守,对部落忠心耿耿,看着陆迩带领部落越来越好,不但没有嫉妒,反而愈加欣慰。

  自从提出分部落的想法后,虽然没明说,但大家都知道肯定要有一个足够水平的人到分部落来做领袖——否则这里的兽人们独成一派,怎么算得上他们的分部落呢?

  原本腾打算把本部落的首领之位让给角,自己来管分部落,重自告奋勇接下了这个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