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作者:鬼酉蜡烛      更新:2023-05-24 12:51      字数:3859
  亚兽的体力虽然不如兽人,但陆迩认为农田里的绝大部分工作并没有超出亚兽的体力极限——他自己就是这么做过来的。

  除了偶尔有几次不知名的“田螺姑娘”帮忙干了些体力活。

  合理的体力劳动节奏对于耐力的提升很明显,陆迩指点这些亚兽们每工作一段时间就停下喝口水,既不要闷着头一直干到累瘫,也不要干一会儿就休息好久。

  除了亚兽们自己,小兽人小亚兽们也懂事的主动出力。

  小狐狸利从陆迩那里学来了基础的数学运算,就帮浇水施肥的亚兽们计算数量;茫带着几个同样皮毛厚实的小兽人,咕噜噜转悠着到处找蜂蜜。

  角和腾打猎来猎物之后,也有几个老亚兽来帮忙处理分发,因为陆迩工作安排得井井有条,所有人度过最初的慌乱期之后都安定下来,脸上看不到多少低迷。

  腾感觉很惊奇,得知亚兽们自己去忙起农活之后就更惊讶了:部落里的亚兽们什么时候这么勤劳了?

  角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陆迩做了什么。

  在这个亚兽眼中,似乎并不觉得亚兽和兽人有什么不同……

  他以原本的身份回到部落,碰到好几个亚兽和兽人甚至都对他露出了羡慕的神情:“角,绿耳这么喜欢你,你要好好对他。”

  虽然已经听过很多次这些话,角还是特别舒坦。

  ——他的亚兽,当然喜欢他!

  角提着云斑鸟,先去了溪边把鸟毛和内脏都褪掉。

  昨天他当着这个亚兽的面杀了那条蛇,吓到他的亚兽了,后面表现好像也有些僵硬,今天要温和一些。

  角回忆着陆迩脸上温和的笑意,对着溪水里波动的倒影试着笑了笑,努力给自己打了打气,返回了自己的帐篷。

  陆迩正在把自己的东西和角原来的东西分门别类,有些用角的“遗物”加工成的工具也单独列出来,看能不能和角交换过来。

  一转身看到角提着一只褪过毛的禽鸟、脸色似乎有些僵硬地站在门口,不由得微微一怔:“你回来了?”

  角背着光,脸上的表情有些模糊,开口只有带着一点疑惑的声音:“你在干什么?”

  “嗯,关于我们两个的事情……我想跟你谈一谈。”陆迩拉开家里唯一的木椅,比划了一个“请坐”的姿势,自己坐到床上,梳理了一下思路。

  角面色又不自觉地绷了起来,心里划过一点怪异的感觉,顺从地坐下,把还在滴着水的云斑鸟放在一旁的案板上。

  陆迩看着角熟稔的动作,微微泛起一丝疑惑,随后就被自己想谈的正事驱散了。

  散布谣言让角误会是他的错,趁现在角对他还没什么感情,当断则断。

  陆迩首先试探着问:“角,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

  角怔了一下,眨眨眼:“我们不是……伴侣吗?”

  “伴侣”这个词在他的嘴里含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吐出来。

  第一次光明正大地说出他们的关系。

  不过是轻飘飘的两个字,只是简单的说出来,角就觉得心里被一种暖洋洋的感觉填满,好像抓住了什么势在必得的东西一般。

  陆迩听得出角的慎重,微微头疼,手指轻轻抚摸着木床粗糙的床沿,酝酿了一下措辞,才开口道:“角,我们其实之前没有打过多少交道,对不对?你不必因为父亲的请求就跟我结成伴侣。”

  角一开始心里还有些柔软,听着听着感觉好像不太对,下意识握紧了手:“什么意思?”

  陆迩迎上角碧色的双眸,莫名觉得这双有些深邃的眼眸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好像在哪里见过很多次。

  驱散这种怪异的感觉,陆迩定了定神,试探着说:“我是说,喜欢你的亚兽那么多,可能我不太适合你……”

  角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面色覆上一抹冰霜,双唇抿紧,盯着这个亚兽,等着他的下一句话。

  “所以……“陆迩小心翼翼地问,“我们是不是分开更好?”

  角整个人都凝固住,耳中听着那句简简单单的话语,清晰透彻却让他怀疑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全身的肌肉都紧紧地绷了起来。

  ——分开?

  ——分开!

  ——他的亚兽要跟他分开?!

  隔了半晌,角才听到自己的声音,好像隔着茫茫的草原传过来一般模糊:“为什么?”

  这个问题就是陆迩最难回答的,真实理由当然是性别不合适,但这话说出来就露馅了。

  于是他祭出现代分手时最常见的理由:“我们性格不合适。”

  “性格?”

  角脑袋好像被雷轰过,现在还是乱的,只愣愣地看着自从他回家就对他态度大变的亚兽,心里委屈、迷茫、愤怒纠缠在一起,让他一时根本不知道说什么。

  等到陆迩连续叫了他几声,角才从那些如同水藻般纠缠在一起的杂乱情绪中挣脱出来,猛地站起身,大声道:“我不同意!”

  他靠近陆迩一步,一米九的身高在陆迩头上投下一道阴影,碧色的眼眸中蓄满了怒火,双手都捏成拳:“你是我的亚兽!”

  说完这句话,角低头看到这个亚兽瞪得有些圆圆的眼睛,惊觉自己太激动,不由得懊恼地后退一步。

  ——他该不会又吓到他的亚兽了吧?

  “我不会同意的。”角努力平复下自己的怒火,害怕自己再说下去又要吓到陆迩,转身掀开帐篷跑了出去。

  心里郁结难消,角化为兽型,奔驰在草原上,让疾驰而来的风呼啸着冲过他的耳边,直到跑到一处河边,才慢慢地减缓速度,一边回气一边沿着河流踱步。

  停在水边,角没有变回人型,怔怔地望着水里的自己,看着那只全身雪白、额角锋利的狮子,心里有些伤心,又有些迷惑。

  ——为什么呢?

  为什么他终于等到自己的伤势彻底恢复,以最威猛的姿态重新回到部落,等待他的不是他的亚兽的崇拜和迷恋,而是客气却疏离的眼神,还有那冷冰冰的“分开”……

  ——不要分开!他为什么要和他的亚兽分开?

  角变回人型,一头扎进水里,让冰凉的水给自己发热的脑袋刺激降降温。

  在水下憋气了一会,角冲出水面,长长出了口气,抹了抹自己脸上的水,冷静下来之后脸色重新变得坚定起来。

  他不会放弃他的亚兽。

  确定这一点,角慢慢走上岸,又变回兽型甩干身上的水,舔了舔自己身上的毛,狮眸中闪过一抹深思。

  明明陆迩之前对他一往情深,跟所有人都说“一辈子都只跟角在一起”,没道理现在突然变了心。

  一定是他回来之后有什么地方做错了。

  思来想去,可能是自己在陆迩面前变成狮子杀死那条毒蛇的行为吓到了他。

  毕竟“绿耳”不太像亚兽,对兽人们的威猛强悍没多少崇拜之意。

  ——甚至也不太像兽人。

  想到这里,角心里还有点委屈:他当时冲出来时,还特意怒吼咆哮了一声,努力把他的威势展现得淋漓尽致。

  在他还没流浪到红木部落、被腾捡走之前,父亲天天跟他炫耀,说他就是当初凭借威猛的吼声虏获了姆父的心。

  结果自己反而起到了反作用。

  哪天有机会回去,跟父亲打一架好了。

  角在河边发了一会儿呆,重新振奋起斗志:兽人追求亚兽失败也是常有的事,看勇追求花尾的时候不就失败那么多次吗?

  没道理那头傻豹子能坚持住的事情,他作为威猛的狮子做不到!

  既然找到问题的症结,那他就去好好安抚一下他的亚兽!

  他作为小咪的时候都能把他的亚兽的心紧紧抓住,现在恢复人形,难道还会更差?

  这么一想,感觉距离抱着亚兽睡觉的甜蜜生活也不远了,角转身向着部落里飞奔而去。

  第36章 晋江独发(36)

  陆迩看到角怒气冲冲地离开,心里有些愧疚, 也多少松了口气。

  角和他又不熟, 对原身也没什么特殊感情,不过是因为责任感所以才要跟他在一起;现在反应这么大, 应该也只是兽人的面子抹不开,出去冷静一下估计就能接受了。

  到底是他自己造成了误会, 陆迩想了想,取了一块鲜肉, 在陶锅里把油脂煎出来, 然后把角带来的云斑鸟加花椒和葱姜翻炒了一下,又熬了一锅小米粥, 等角回来给角赔礼道歉。

  角对部落的影响举足轻重,后面种植业想推广最好也能得到角的支持。

  银发的兽人回来时,帐篷充斥着花椒与鸟肉的香辣和小米粥的丝丝醇香,让角低迷的心情微微一振。

  可口的饭菜抚慰了角隐隐的低落,吃完饭,他站起来,看着陆迩,神色有些严肃:“绿耳, 我想过了,我不会和你分开。”

  陆迩没想到角出去散心一趟得到的还会这个结果, 怔了怔刚想说点什么,就听到角继续说:“我们已经在首领和部落的见证下结成了伴侣,我不会放弃我的亚兽。”

  陆迩知道兽人们的脑筋都比较直, 放下手里的陶碗,试着劝他:“角,我不了解你,你也不了解我,你难道想跟一个陌生人过一辈子吗?”

  角微微抬眸,碧色的双瞳中闪过一丝恼羞:

  ——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人会比你更了解我了!

  ——自从他有记忆,就算父亲和姆父都没有摸过他的、他的……

  想起那次闻了猫薄荷之后自己的失态和被陆迩把玩两个毛球球的经历,要是他现在是兽型,可能全身的毛发都羞耻得要蓬松起来。

  努力不让自己去想那些耻辱的事情,角定了定神,看着陆迩温和的眼神,抿了抿唇:“我们可以互相了解。”

  反正分开是绝对不可能的。

  陆迩在角碧色的眼眸中看到一丝执拗,无奈地叹口气。

  虽然不是他本意,但是他到底顶着绿耳的身份,又自己散布的谣言,角好不容易大难不死,回来发现自己的亚兽要跟他“离婚”,肯定不能接受。

  既然是他理亏,陆迩便让了一小步:“好吧,那我们可以先尝试着互相了解,如果我们不能互相接受的话……”

  “会接受的。”

  角不等他说完,便斩钉截铁地道。

  ——他一定会注意不再吓到他的亚兽。

  陆迩没有跟他争,心里倒不是太过担忧。

  他的生活习惯和生活节奏和部落里的兽人差异太大,自己一个人住还好,跟另一个兽人做室友,也不知道角能不能适应……

  从这个帐篷原始的状态看,角和其他兽人差不多,也都是不拘小节的豪放型,和他这种严格一板一眼规划自己日常生活的人截然相反。

  姑且当作多了个室友,只要自己小心藏好灵水指环,别的应该没什么需要注意的。

  陆迩和角各自都得到了各自觉得满意的结果,便心平气和地开始讨论起共同生活的一些细节。

  角的帐篷还蛮大的,住两个人其实也绰绰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