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作者:梦中回首      更新:2023-03-29 19:38      字数:2968
  这一切,似乎在冥冥之中都已经注定好了!

  夜晚的江滨,璀璨的烟火与星光,温柔撩人的江风,还有一个八年前英雄救美的故事——

  江边的那晚,我和琳琳,两颗心似乎贴得更近了,因为八年前那个故事,我们彼此的心似乎被丘比特之剑牢牢地穿在了一起——

  我揽住她的细腰,她靠在我肩膀上,我们互相依偎地很紧——

  我低头看她一眼,打趣地道:“琳琳,你说你少女时代老梦到我,那算不算是你的春梦?——”

  “讨厌………”她抬手锤我说,“少臭美,我梦到的是一个手持长剑,骑着彪悍大马的侠客,你又不是侠士。”

  我揽着她的腰肢,抬手抚弄她柔软的秀发,笑笑道:“可我是原型啊!你那些童话般的梦境,可都是以我为原型的。你梦里的故事,也是根据我的英勇事迹改编的,我还没找你索要梦境改编费呢!”

  “你老闯到人家梦里来瞎闹,影响我睡眠,我还没找你麻烦呢!”琳琳像孩子似地撅撅嘴,嗔我一眼说。

  我坏笑道:“希望你以后还能做那些以我为原型的春梦——”

  “又来了,讨厌,人家说了不是春梦。”她扬手轻轻打我一下说。

  我笑道:“总该不是春秋大梦吧!呵呵呵!”

  “其实,”她仰脸看着我说,“其实,当时我想问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什么时候?”我道。

  她轻声说:“就是八年前那个晚上,我拉了一下你的手,支吾着想问你的名字,可你急着要走,我没问出来——”

  我“喔”了一声,笑道:“我以为你要对我说声谢谢呢,你知道,那时候我年少轻狂,喜欢装沧桑,卖潇洒,英雄不问出处,行侠仗义从不留名——”

  琳琳仰脸笑看着我,静听着我耍贫——

  我继续说道:“当时有人喊你fanny,我是有印象的,只是我没想到八年前那个fanny就是现在这个fanny,而且我第一次知道你的英文名字是在肖梦莹的生日舞会上,而你发现我的眼镜蛇纹身的那天是在生日舞会之前的事儿。所以,我没先认出你来,也是情有可原了。呵呵呵——”

  事实上,我想说缘分真是很玄的东西!

  人生兜兜转转,最后还得由缘分来安排结局。曾经我认定叶梅就是我的终身伴侣,可我们还是落了个分道扬镳的结果,结果还是那么地出人预料。现在想来,上天安排我和叶梅相遇相知相爱,只是我人生的一次爱情预演,而其实上天早就安排好了我的爱情归宿,安排好了我的终身伴侣,那就是琳琳。

  老天在八年前就安排我们在海边相遇了,八年后的现在老天又安排我们在滨海市相遇相知相爱,想想我和琳琳最初的几次见面,似乎她每次都很倒霉,活像一出出闹剧,兴许那也是上天故意安排的滑稽剧情。

  琳琳仰脸凝视着我,动情地说:“谁先认出谁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老天安排我们在此相遇,并且相亲相爱,这就足够了。”

  “恩!此生足矣。”我道,伸手紧紧揽住了她柔软的腰肢,低头吻住了她雪山似的额头。

  ………

  法拉利跑车颠簸了一下,我从飞扬的思绪里回过神来,我睁开双眼,坐直身体,扭头看了一眼刘允允——

  她专注地开着车,目不斜视——

  我转脸看了看车窗外的地理位置,车子早已进入市区,并向西郊的方向疾驰而去,应该过两站就到我住的地方了。

  我拿起手机,再次编辑了一条讯息给琳琳发过去——

  “到家了么?琳琳。很想你。”

  我一直盯着手机屏幕,但过了很久,琳琳都没有回复我的讯息——

  刘允允转脸瞟我一眼,语气不屑地说:“睡前发讯息,醒后又发讯息,恋爱中的人就是忙碌哈!”

  “怎么了?——”我瞟她一眼道。

  “没怎么,”她目视前方,刻薄地说,“徐铭,没想到你品味这么低,那种发育都不成熟的小姑娘你也感兴趣?——”

  我知道她说的是郑颖。

  “说什么呢,”我盯着她道,心里起了一股逆反情绪,“我就喜欢那种发育半熟的小丫头怎么啦?你有意见啊?——”

  她冷哼一声说:“本小姐没意见,不跟你这种没品的臭男人计较。这还真应了那句‘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呀!”

  我不满道:“你怎么说话呢?!谁没品味了?——刘允允,我告诉你,我品味不比你差!别以为有钱就有品味,品味跟钱还真没都大关系!像你们这些有钱人故意整个书房,还买一堆大部头摆在那里装品味,那才是滑稽要命的事情!——品味是一种素养,是装不出来的!——”

  “死徐铭!你说谁装品味呢!”刘允允蹙眉瞪我,怒声说。

  “说谁谁心里明白!”我哼声道。

  “你!——”她冲我叫道,“你现在给我滚下车去!——”

  “嘎吱!——”法拉利跑车发出一声尖锐的摩擦声,在街边停下来了。

  我的身体重心被猛掼在车座靠背上,我轻轻吁了一口气,扭头看了看车窗外,这里已经离我租住的地方不远了。

  我扭头盯着刘允允道:“下车就下车!哥宁愿坐在单车后面大笑,也不愿意坐在法拉利里大哭!——再见!——”说着我随手推开车门,气呼呼地走下车去——

  “死徐铭!你连单车都买不起呢!哼!——”刘允允坐在驾驶座上冲我喊道,“再见!——不对!——是再也不见!——”

  说着她一脚踩住油门,法拉利跑车轰然一声,在街上来了个大漂移,然后往来的方向疾驰而去——

  眼望着法拉利跑车消失在远处的街道拐角处,我才恨恨地转身往回走,好在这里离我租住的地方不远了,坐巴士也就是两站路的样子,走来也不用二十分钟了——

  我沿着街边快步向前走去——

  不到二十分钟,我就走到了通往租出的岔路口,我拐进旁边的小道,继续向前走去,我打算先在路边的小餐馆里吃个盒饭,再回住处搞丽人商场的夏季营销方案。一下午又过去了,时间对我而言,已经相当紧迫了,到时交不上方案,我肯定真地要歇菜了!

  就像妖女方才丢给我的那句“再也不见”,如果我到时候弄不出这个方案,我肯定要跟靓丽服饰“再也不见”了!

  ………

  我走着,想着,迎面走过来一穿花格子衬衫的青年男子,在跟我擦肩而过时,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扯过我肩上的包,撒腿就朝街对面跑去——

  我愣了好几秒钟,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抢劫!——

  我像冬天被冷水浇了一下,浑身打了个凛冽地抖擞,转过身,大喊一声“站住!——”紧接着我拔腿追了出去——

  我不追能行么?我的身份证、银行卡,还有五百块钱现金都在那包里呢!而且我对抢我包的人怀着阶级敌人般的深仇大恨!因为我以前那只山寨版阿玛尼包包就是我醉死在公园长椅上时,被抢劫犯顺手牵羊带走了的!

  那个时候我正穷困潦倒,爱情失意,事业失败,我无形中将满腔愤世嫉俗的怒火转嫁给了那劫匪,我对那偷我包的劫匪深恶痛绝恨之入骨!

  前面的花衬衫男子跑得比兔子还快,一看就是惯犯,小偷最重要的本事就是要跑得够快,那样才不至于被当场逮住!

  他跑得够快,我跑得也不慢,想抢我的包,你是打着灯笼上厕所,找死(屎)!

  我紧追不舍,追着那抢劫犯跑了一条街,那花衬衫男子拐进一条小道,这小道向前五百米,就是“擎天”商厦——

  我前几天还路过“擎天”商厦,那大厦规模很大,原本是要盖高层的,现在只盖到了第八层,据说后来因为资金问题就忽然停工了,所以它就半死不活得矗在那里!

  擎天,一柱擎天,我看你现在是阳痿了!

  整个商厦都只是一个粗糙的构架,被覆盖在水泥和钢铁之下。在周围华丽的高楼大厦之间,它显得那么地丑陋,那么地扎眼!

  很快就追到了擎天大厦楼下,我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那花衬衫男也像是累坏了,停在我前方三十米处,喘得像条三伏天里的狗!

  mb的!敢抢我!老子拖也要把你拖死去!要不是我最近几年缺乏锻炼,抽烟又那么凶,我还需要追你这么远,早就赶上你了,从背后飞起一脚就能把你踹到刚果盆地去!

  我不能让他歇过劲儿来,我直起腰,拔腿就向他扑过去,谁知那花衬衫双手一扶地面,也飞快地冲刺了出去——

  “站住!…

  如果我因这事被关几天,警察再往我档案里添几笔,到时候我在滨海市还混得下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