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作者:梦中回首      更新:2023-03-29 19:38      字数:3066
  唉!古代虽然战事频繁,但那时候的人都很讲礼仪道德,如今这是一个礼仪丧失道德沦丧的社会!情场、商场、交际场,哪里都在打无硝烟的残酷战争啊!古代的科技虽然没现代这么发达,但是古人们过的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绿色田园生活,绝对spa,低碳,绝对环保,绝对可持续发展——

  仰头是“两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低头是“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

  现代人只能读到这些古歌,幻想一下那种原生态的大自然,只是已看不到那种蔚蓝的天空,看到的只是被二氧化硫污染的天空!

  哪像现在的都市生活,纯粹是拿自己的健康当筹码!

  我拿健康赌明天,赌到哪天是哪天吧!

  ………

  跟红袖聊完天,已经快夜里零点了。

  我冲完澡躺在床上,侧身面朝窗户,房间里的灯光熄了,月亮皎洁的脸盘从出现在窗口,我目不转睛地看着月亮,月亮似乎是带着羞赧,她的脸蒙着一层薄薄地纱,仿佛正在那里对着我低眉浅笑——

  那银盘似的月亮在我视线里慢慢幻化为一个美女的脸,刘琳琳的脸,高贵美丽、典雅静谧、宽容——

  “最是你那低头一笑,仿佛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你低眉一笑的风情,醉了千年!

  ………

  对于大多数上班族而言,周末是唯一可以放任自己的时间,他们可以搓麻将搓到手抽筋,喝酒喝到胃翻滚,睡觉睡到自然醒,然而,我却像工作日那样一大早就从床上爬起来了!

  我知道我不能放任自己,即使我不拒绝放任自己,我现在也没资格那么做,我要在公司里稳住阵脚,我要在滨海市打出一片天空,我就必须严以律己,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走好脚下的每一步!

  我简单洗完漱,拿起昨晚带回来的面包,就着一瓶哇哈哈矿泉水胡乱地把早餐应付过去了。

  早餐用毕,我坐在窗前开始读詹姆斯·韦伯·扬的《创意》,这是广告届的“圣经”。广告的核心就是创意,而这本书紧紧抓住创意来阐述问题——

  有人说这世上唯一能像艺术家一样穿着牛仔裤、t恤衫去上班,还能拿上跟医师、律师、银行职员相等月薪的工作,就是在广告copy(文案)!

  创意虽然是无形的,但好的创意,的确能创造财富的奇迹!

  这本书是柳泉居士推荐我阅读的,我已经读过不止一遍了,但每读一遍我都能获得崭新的感悟与启发,我想这就是经典所蕴含的能量!

  现在的广告圈存在一股不良风气,同行们不是把有限的精力花费在读书学习进步上,也不是把精力花费在在做事上,而是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在客户身上。

  我不得不承认他们是务实的,只要能为公司拿到业务单,就能获得可观的奖金,这是形势所逼,我能理解他们。

  八零后一代是苦逼的一代!

  自从他们大学毕业留在城市里上班的第一天,他们就已经是破釜沉舟了,他们要买房子要娶老婆要成为真正的城里人,这是他们人生的背水一战!而金钱显然是他们达成心愿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径!

  但我不能盲从,盲从是危险的,会失去自我,会迷失方向,我始终认为人要靠真才实学立足江湖,只有我真正具备了那种惊世才华,我才能在业务上立于不败之地,我也才能获得我想要的一切!

  这也是柳泉居士一直所教导我的!

  关于我的“诺曼底登陆战”,我已经决定晾它在一边,灵感虽然跑开了,但是我知道它跑不远,它就躲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它正在暗暗窥视着我,如果看见我那么着急着找它,它一定会给我摆谱,如果它发现我对它置之不理时,它兴许就会乖乖回来找我!

  这是我的经验!

  灵感它有时候也会像人类一样犯贱,你越在乎它,它越玩弄你,等你不在乎它时,它反而会认错似地低着头走到你面前来——

  当你专注去做某件事情时,当你沉浸在某种情绪当中时,时间就过得飞快,一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除了中午下楼去快餐店吃了一份快餐,我一整天就都坐在窗前看书,我之所以能在房间里坐一整天,一个是因为我的确投入到书中的字里行间去了,一个是我有意要坚持下去。

  直到傍晚时分,我才合上书本,站起来走到窗边,伸了几个大懒腰,点了支香烟,面朝西边,看着天边的晚霞——

  除非了江边的美丽夜景,恐怕在滨海市也只有西郊风景最美了。最远处是连绵起伏的青山,仿佛一道绿色屏障矗立在滨海市的西侧外围,它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名字,叫做“青云山”!

  我远眺着那几条宽阔平坦的道路,道路边上栽种棕榈树,它们像卫兵一样笔挺地立在道路边上,道路边上的花圃是经过精心栽培修剪的,远远看上去像一簇簇彩色的云朵。

  这几条宽阔的道路通往青云山,通往青云山下的富人居住区,那里有一片别墅区以及一些私人庄园!事实上我站在窗边能隐约看到那掩映在绿意葱茏中的富人区的大致轮廓,在没有云雾的晴朗天气里,还能依稀瞧见白墙红瓦的一角——

  据说滨海市几乎所有的富豪们都居住在那片富人区呢!

  我时常这样站在窗边向西眺望,对我而言,青云山下那一片区域就是人间天堂!我也时常在想,不知道我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住进青云山脚下去呢?——

  ………

  晚上八点,我已经出现在北郊的一家中餐厅门口,这家中餐厅的名字叫做“吉祥如意”。我们事先约定在这里进行我们的周末聚会。

  郝建租住的地方跟郑颖租住的地方不太远,都在这附近,吴进的住处虽然离这儿比较远,但比起我来,还是要近很多。

  所以郝建一跟我提这家餐厅,我就敲定在这里吃饭了!

  虽然这里离我住的地方最远,但离他们住的地方最近,主要是考虑到郑颖,她一个女孩子夜里回家会方便些!

  郝建这小子比我先到,我走进餐厅时,他正在二楼包厢门口吸烟等我了。我们嬉笑着互相打闹了一阵子后,郝建冲我挤挤眼睛说:“走!我带你进去见过你嫂子!”

  “不是吧?”我眨巴着眼睛看着他,“你还真把那个迎宾小姐带来啦!”

  郝建踢我一脚道:“你什么意思?你小子不会是想出尔反尔吧?”

  我还他一脚,讪笑道:“滚!我是那样的人么?我徐铭光明磊落一身正气,怎么能做出出尔反尔的事情来呢?——”

  “那就好!”郝建喷出一口烟雾,盯着我道,“你记得你上次说过什么就行!”

  “不就是抓个女人问清楚她的brasz嘛!”我说。

  “记得就好!我提醒你一句,必须是你不认识的女人!”

  “ok!没问题!”我拍着胸膛道,“不过,我要先验明嫂子正身!求鉴定!求真相!——”

  别以为我真会去街上抓个女人问她要brasz,那还不等于没事找抽嘛!但是男人嘴上可不能服软呢!待会我自有办法对付郝建!

  郝建拽着我,向包厢门口走去。

  他冲我得意道:“你自己进去看!——”

  推开包厢门,果然见一身材修长、长发飘飘的大美女坐在桌前的椅子里看电视,她穿一袭白色的吊带裙,很自然地让我联想到了诗经里的句子“关关之雎,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果然是那天我们在元味餐厅见到的迎宾小姐,好像姓陈——对了!就叫陈淑芬!

  陈淑芬见我和郝建嬉笑着走进餐厅,很礼貌地站起身,微笑着向我打招呼:“你好!徐铭先生!——”

  我一愣,笑看着她道:“你好!陈淑芬小姐!”

  我伸出手臂跟她握手,我讪笑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郝建推我一把道:“当然是我告诉她的了!”

  陈淑芬跟上次在元味餐厅判若两人,不仅仅是因为她脱下了迎宾旗袍,换上了一袭白裙气质迥然,而是因为她的态度,那天在她眼中的警惕感已全无,此刻完全像是一个温柔可人百依百顺的好女友!

  “淑芬小姐,你今天可真漂亮!”我看着她,讪笑道,“郝建有没有告诉你关于我更多的情况呢?”

  “有呀!”陈淑芬灿烂地一笑说,“他告诉我很多有关你的英雄事迹呢!还有你们俩以前一起干的坏事!”陈淑芬俏皮地朝我挤挤眼睛。

  “你这家伙得意忘形了!有了漂亮女友,就开始出卖兄弟了!”我骂郝建一句道,然后转脸看着陈淑芬笑说,“他有没有告诉你,我至今依然单身未娶啊?——”

  郝建踢我一脚道:“你小子什么意思?兄弟妻不可欺,你别打你嫂子主意,小心我灭了你!”

  我嘿嘿一笑道:“像嫂子这么漂亮贤淑的大美女,是个男人见了都会心猿意马呢!——”

  陈淑芬被我说得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