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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方土石      更新:2021-03-11 07:24      字数:2487
  悠萦绕之时,他喝羊汤的性质倒没有那么高了。

  他凝眸,多问了一句:“你方才出门有没有看见貔貅?”

  寒青走的另外一个方向,自然没有看见小狮子。就算走的同一个方向,山林想要遮蔽一只矮小的狮子也轻而易举。

  鲲鹏又等了一会儿,羊肉汤快要出锅的时候猛然站起:“你留在这里,我出去找一找。”

  寒青措手不及:“别吧祖上,等会他来了没准又要借题发挥和你辩‘既然你博爱万物,又为何要食羊?难不成这不会说话的就是可以随便杀戮的贱命’这种问题。您一下子又说不过他……”

  别让这诡辩多思的小崽子借题发挥套路你啊祖上!我们两个守在这里喝汤不好吗?

  鲲鹏没有回复他,三两步走进小木屋翻出来一块翠玉握在手里才出的门。貔貅不比他和寒青,如果落进深渊鸿沟八成是爬不上来。这样做起事来横冲直撞的小崽子,总是要多心的。他想着貔貅既然是天生食灵气又能嗅到食物味道的小崽子,用块美玉或许能快些勾出来。

  他凌空越过夜色初临的深山,心中暗恼:要不是看他年纪小还可以引导一番,才不要把这种又鬼又坏的崽子带上山,害得自己连偶尔开个火都不得安生。

  第9章得失

  他沿着寒青所指的方向一路前行,直至断崖尽头都没有看到一点白狮子的影子。别说白狮子,这天池周边山脉极为高险,连只白兔子都没有。山上本就物种稀少,一入夜就静得跟坟地一样,间或有一两声夜间出动的鼠类猫头鹰发出的异响。

  鲲鹏站在山崖边,一时没了头绪。恰逢一只傻不愣登的白脖子鹰自半空中落下,缩着脑袋站在斜楞出的一根树桠上。附近禽畜少,这又是个禽类的,鲲鹏对它就多看了一眼。

  白脖子鹰歪着脑袋与他对视。

  冬日树干光秃,鹰栖息的树上有没有鹰巢是一目了然的事。他望着光秃秃的鹰和同样光秃秃的树,再结合老鹰白天猎食夜晚回巢休息的习性,不自觉联想到有黑历史的貔貅:这货是打家劫舍的一把好手,他夜不归宿,不会是把鹰巢给抢了吧……

  鹰算是猛禽,能让它违背天性夜间离巢的强力因素少之又少。不能不让人猜想这是貔貅上山后的第一个受害者。

  天池附近的老鹰换了一窝又一窝,百年前他看着脸熟的鹰早就化作尘土,要准确想起百年前鹰巢的具体所在已是枉然。不过好在这种鸟一向都只喜欢在峡谷和林中筑巢,筑巢的热门地点多年来也没有大变过。

  他回望乌漆嘛黑的山林,迟疑了一下决定下悬崖去看看。悬崖上清净,而且十几座山也就那么两三个地方有过鹰巢,排查起来方便。

  他在悬崖上站着打量了一会儿老鹰就毫无预兆地一跃而下。可怜的老鹰白天被满嘴小米状尖牙的貔貅吓走,晚上找根树枝凑合着过夜也要被人打搅,委屈吧啦地扑翅膀飞走了。

  抢了人家巢穴的貔貅比鹰还要委屈。他饿了一天了,整只狮子都有点神志不清。刚开始饿的时候就会头晕,难以集中注意力,表现得像喝了酒的醉汉。好在醉汉尚且可以慢慢沿着树干爬,循着气味靠近食物所在的地方。

  醉汉貔貅凭借高超的大猫本能从巢中站起,轻手轻脚从破败的鹰巢中挪了出来。一离巢他就自在多了,爬树干对于他们大猫来说如履平地。他晕晕乎乎地伏在裸露在外的树根之上,目光迷糊地落在山崖上。

  他确定食物就在这片巨大的,结实的崖壁之后。

  他此时还记得头上的角还伤着。最锋利坚固的尖角已经被掰掉了,不能用来碎石头。他试着用牙齿咬了咬石头,惊喜地发现可以咬碎最外边那层石头。醉汉貔貅便哼哧哼哧地开始用嘴巴叼石头。

  等到中午的时候,山崖上的食物香气越来越浓郁了,这意味着覆盖在矿石上的石头变薄。貔貅忙活了一上午,早就饿得人事不清,从醉汉的状态转化成嗑药状态。再加上这味道一直勾引他,却迟迟没有食物落到他手上,他不知不觉就狂化了。

  他口角并用,誓要把这近在咫尺的东西挖出来吃掉。而且毫无技巧可言,牙齿啃上去的时候连鼻子下巴一起送到石头上磨,野猪拱食一般只顾埋头狂啃。

  血肉皮囊哪里经得上长时间硬碰硬的棱角磋磨,他又是个失了独角还状似得了失心疯的愣头。到了傍晚的时候貔貅的下巴处满是鲜血,连头上的断角都隐隐感到钝痛。

  他神志不清,但这并不妨碍他感知周遭越来越浓郁的血腥气与矿石的香气。这两种味道混合起来,共同勾起了过往不好的回忆。

  那段曾经四处流亡,时常被欺压的日子。

  他虽天生受到眷顾,魂石中蕴含的灵气比绝大多数神兽要充裕些,可也并没有到生而无敌的地步。何况他成长的速度很慢,很小很小的时候甚至没有长出利爪尖角。在一段算得上漫长的时间里,他丝毫没有显露出能力过人的趋势,看起来就是一只牙齿稍微锋利一点的小狮子。

  打起来也是这样的。

  一只寻常的神兽想要占有天材地宝,本身就要承担极大地风险。而且他高频率地爆发饥饿感,这注定没办法通过大方而体面的办法获得足够他填饱肚子的食物。

  于是乎便一边挨揍,一边偷抢。

  与他正面交锋最多的是酷爱集珠玉矿石的龙。龙这种生物水陆两生,和鲛人一样数量繁多可以形成族群。他们大部分都生活在水里,可总有一些选择在陆地上生活,并在陆地上藏匿他们的财富。貔貅这种鼻子一翕就能找到他们藏宝洞的神兽简直龙龙得而诛之。

  有段时间他们还一起组了个小队要围杀这小贼,送他回归魂石状态。那段时间貔貅只要一出现,什么都还来不及做就得遭一次血光之灾。幸而他速度这方面的能力发育地比较快,故而只是血光之灾,而不是灭顶之灾。

  这事龙族占理,何况以强胜弱本就是常态,也没多少神兽记在心上。神兽们对这个龙族之敌的印象十分薄弱,日常聊起他的对话也是这种画风:

  貔貅,谁啊?

  专门偷金子的神兽。

  喔。

  前几天那个偷金子的小贼被龙族围攻后逃走了。今天龙族打算要用金库引他上钩,争取来个斩草除根。

  诶?怎么老是这小贼的消息?你能不能讲点新鲜点的?。

  漫长的以多胜少的日子在大家伙儿不经意间就溜过去了。神兽们甚至没记住这个拗口的名字貔貅。直到有一天,沉寂许久的貔貅又一次杀上门来,一口气席卷了好几条龙的宝藏,打得群龙纷纷抱起宝藏钻进海底避难。

  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才是出名的正确方式。

  早前神兽们没有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