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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清简      更新:2021-02-10 17:39      字数:2475
  直直站了起来。

  路爵用余光往后瞄了一眼,只看到身后男人被掩藏在头发底下的眼睛。

  男人比他要矮了半个头。

  “别在我面前玩花样。”男人嘶哑的声音再次响起,用枪口狠狠的戳了戳路爵的后脑勺,“我现在就能让你死你信不信。”

  对面不远处的路天,听见这句话后,瞳孔突然急剧的放大了,咬牙切齿的盯着路爵背后站着的男人看。

  “狗哥,钱没拿到,现在该怎么办?”戴着面具的绑匪冲他说。

  老狗沉着脸,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给连珩打了个电话。

  “喂,你现在在哪?”

  “我在医院。”

  俩人的距离很近,电话里的声音路爵听得一清二楚。

  “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医院?”老狗愤怒的吼了一句,“我们兄弟几个在这儿帮你卖命,你去医院是要检查自己的艾滋病还是乳腺癌?!!”

  连珩的语气有些疲惫,“我在等化验结果。”

  “我不管你他妈在干嘛,那批警察很快就要到了,想办法来救我们。”老狗烦躁的抬眼望了一眼,“如果你没行动,我就把这些人全都给杀了。”

  连珩沉默了几秒钟后,才开口道:“其他人我不管,保住路天。”

  “路天是谁?”

  “那个狼崽子。”

  听到电话里的人在讨论路天,路爵顿时就警惕了起来,微微愣了下神,连珩为什么要对小天这么好?

  老狗焦躁的挂断了电话,他现在的境地就只能选择相信连珩,别的一点法子都没有。

  他看了眼手机,十二点已经过去了二十分,那帮警察很快就要来了。

  他这辈子冒过的险加在一起都没有这会儿紧张,不知道是不是年龄到了,老狗的胆量也大不如从前。

  他决定干完这票就手,拿着钱隐居国外,做点生意。

  路爵被他这么用枪指着,浑身上下的神经都紧绷着,身体僵硬,神上更加不敢松懈,只是站了短短十几分钟都觉得累。

  十二点三十六分,老狗接到了一条短信。

  看完短信以后,他就冲对面几个人挥了挥手。

  从黑暗的巷口驶来两辆长安福特,停在了钢厂门口。

  这边刚打开车门,几乎是没有停顿,路爵就听到了尖锐的鸣笛声。

  好几辆警车依次从钢厂大门旁侧的小道边疾驶而来,很快的追了上来。

  “赶紧上车。”老狗拿着枪,踹了路爵一脚。

  路爵低头钻进车门里,老实的走到了副驾驶,趁老狗不注意,双手猛地撑起座椅,飞起一脚正中他的面门。

  老狗趔趄了一步,路爵见势立马合上车门,将驾驶位上的司机摁倒在方向盘上。

  司机碰到了点火装置,汽车不受控制的向前开了过去。

  路爵拎着司机的领子,朝他脸上掼了两拳,敏捷的闪避他的袭击。

  钢厂大门口堆放的全是废置物,眼看着车子就要撞上障碍物。

  路爵一手勒住司机的脖子,往后箍紧,压得他喘不过来气,下一秒,眼疾手快的踩住刹车,堪堪迫停了车。

  路爵揪住司机的脑袋,往挡风玻璃上狠狠磕了两下,磕得他顿时头破血流,眼前发晕。

  他利落的拧开车门,把人丢了出去。

  然后开着车向那辆逃跑的长安追了过去。

  路天和老狗都在那辆车上。

  路爵从后视镜里看到,没能上车的那几个绑匪,都已经被警车给围了起来。

  他踩了下油门,轰地一声冲了出去。

  前面的车察觉到了他,有人伸出头来,冲着他的玻璃开了一枪。

  路爵急忙打死方向盘,往一旁闪躲。

  尖锐的摩擦声响起,子弹“砰”射在了引擎盖上,这一枪,打偏了。

  “老黄,你们从前方包抄,我在后面追击。”路爵沉了口气说,“千万不要让他们跑到前面的小学附近。”

  老黄回答:“好。”

  “中心街道人多,不易展开追捕。”路爵目光紧锁前方的车牌说,“把他堵死在前面的t字形路口。”

  “好的,我马上就到。”

  *

  市中心医院。

  连珩握着化验单子,独自坐在门口。

  他身上还穿着今早去广场晨练的练功服,宽松的白色棉绸料子,是女儿专门找人定做的。

  退休以后,他就一直热衷于社区活动,表面上看上去,跟那些退休下岗的老干部,并没有什么不同。

  手指微微发力,把单子捏皱成了一团。

  这张亲子鉴定单上,%,鉴定人双方是铁实的父子关系。

  连珩皱了下眉头,把化验单放进上衣口袋里,从医院里离开了。

  他从第一眼看到那个孩子开始,就觉得莫名有种亲近感。

  那孩子黑曜石的一样的眼睛,跟他母亲一模一样。

  一开始连珩也怀疑过这件事,但是却从来没有放在心上过,也没有接触路天的机会。

  直到昨天老狗把路天给绑了,在视频中,连珩又看到他的脸,于是一时兴起叫人抽了个样,想起做个鉴定。

  结果出来,他内心复杂不已。

  二十年前的荒唐事,竟然成为了现在的孽果。

  那时候连珩在青山镇执行任务,为了方便,住在当地的一户农家。

  那家人是个雅库人土著,一家三口都很爱笑,每个人都有一双乌黑的眼睛,柔亮微卷的头发。

  姑娘是他们唯一的女儿,名字连珩不记得了,只记得她笑起来非常温柔。

  那个时候,连珩已经结婚,但却在日常接触中,还是控制不住的喜欢上了这个姑娘。

  连珩的任务快结束的时候,喝多了,然后就跟姑娘发生了关系。

  当时姑娘才十七,没有成人。

  发生了这种事,觉得丢人没有说出去。

  连珩有自己的家庭,压根对她负不了责,当然姑娘也没让他负责。

  走得时候连珩给她留了一个电话,但是那姑娘从来没有打过。

  很多年以后,已经完成了任务,跟前妻离婚的连珩再次到青山镇办事,向村里人询问这家人怎么样了,姑娘有没有嫁人。

  村里人却告诉他,姑娘因为不守妇道和人通.奸,怀孕生下一子,然后产后抑郁而死,这个孩子也被丢去喂狼了。

  连珩难过了一阵儿,但很快就想开了。

  或许人各有命,这姑娘注定跟他没有什么缘分。

  怪也就只能怪,俩人遇见的不是时候,时机总是不对,不是太早就是太迟。

  突然得知路天就是当年露水姻缘留下的那个孩子,奇迹般的没死,竟然还长了这么大。

  他的心情莫名有些复杂。

  血缘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一想到他还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