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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清简      更新:2021-02-10 17:38      字数:2482
  削一样尖。

  这人就连睡着都是帅的。

  路爵感叹了一会儿,觉得自己整个下半辈子都用来夸这个帅气的小朋友,估计都不够使的。

  到了地方路爵才叫醒他,扭头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嗨。”

  路天一睁眼就看见路爵那张放大的脸,棱角分明,眼神里满是宠溺。

  他笑着闭上了眼睛。

  不用多说,路爵的吻立马就落在了他的额头。

  路天感觉帽子被摘下来,他轻轻的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动作非常熟练。

  一如两年前那样温柔。

  “小盆与,我们下车了。”

  *

  “哟小天回来了。”老黄看见路天,一脸的惊喜,“怎么又变帅了啊,离老远我就看见这大长腿了,我寻思这谁啊,比我们家爵哥腿还长。”

  “我腿长两米八。”路天摸了摸鼻子道。

  “哈哈哈哈哈,回来就好,听上级领导的安排了,说继续让你协助我们破案。”老黄把手郑重的搭上他的肩膀,“以后我们就是正式的同事了,我会把你当成真正的男人看待。”

  “嗯。”路天点头,看向路爵说,“周辞哥醒了没。”

  路爵微抬起头,摇了摇,“还没醒。”

  转眼间,这都一年多了,他还没醒。

  “凶手还没查出来?”路天问。

  “我们现在已经确定了怀疑的目标。”路爵说。

  “谁啊。”

  他话音刚落,就听见路爵和老黄同时开口,“连珩。”

  路天眉头一皱,问道:“能仔细跟我讲讲,这一年都发生了些什么吗?”

  他错过得太多,包括一些重要剧情。

  第61章

  经他这么一提,路爵才想起来大半年前是怎么捉到那个杰克儿的。

  他因为草率行事把人给放走了,那阵子一直挺萎靡,每天在心里写不下于一千字的检讨,都是以“如果有下次”作为开头的。

  结果还真的让他碰到了机会。

  杰克儿回了l国死性不改,继续他的违法犯罪的道路。

  其实这些贩毒链上的人一旦尝到了金钱和利益的滋味儿,就再难以舍弃。

  他们不吸化学物品上的毒,他们吸得是财富和欲望的毒。

  杰克儿没能金盆洗了手,在l国散完货以后,打算继续铤而走险来z国“进口”毒品。

  他之所以不在自己国家弄,一是由于l国不适合种植罂粟,二是l国在管制制毒方面确实要比z国严得多。

  杰克儿可能也是仗着自己有个州长的爹,然后挺肆无忌惮,又以其他身份跑回了z国。

  他回国没几天就被老黄他们给发现了,立马派人暗中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等着他就范。

  有次杰克在高架桥上醉驾被交警给查了,终于被路爵他们找到了正当理由,即刻下了逮捕令。

  可惜这人溜得也是相当快,没被带回警察局之前,利用各种理由脱身了。

  他那次原本还打算用金蝉脱壳那一招,可惜路爵早有防范,跟s市机场的安检都已经打好了招呼。

  杰克儿到了机场,顺利通过了安检,路爵那边也立马跟他乘坐同一时间的航班,一起到了l国。

  他刚落地,路爵和同事就已经下了飞机,悄悄跟随他走出机场。在他上车之前,从背后拍了拍他的肩膀,从他身上搜出毒品以后,手铐直接“咔”一声拷上,撂下一句话,“跟我回z国的警局走一趟吧,杰克儿先生。”

  他这念法不中不西,听得老黄在旁边直笑。

  逮回人以后,老黄还挺解的问他,“在机场明明就能把他给拦住,你为什么还跟着他追到了国外?”

  “你知道如何让一个人感到绝望吗?”路爵问,“就是让他感觉非常有希望,然后再给他会心一击,轰,世界就全塌了。”

  “那你可真厉害。”

  “当然还有就是。”路爵当时跟几个同事站在l国敞亮的国际机场里笑了笑,笑容自信而又嚣张,“就是为了告诉这群毒贩子们,犯我国土者,虽远必诛。”

  杰克一落网,这帮势力就还剩下老狗和他们上头那个神秘的大佬。

  这个大佬跟周辞的意外、以及方青崖、刘军的死都脱不了关系。

  但就是没人知道这个大佬是谁。

  “那你们为什么怀疑连珩。”路天说,“虽然我也不喜欢他。”

  “你为什么不喜欢他?”路爵问。

  “一种本能。”路天眼神一暗,沉声道,“下意识想要离他远一些。”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周辞出事那天,他那天刚好休假,有比较充分的作案时间。”路爵说,“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怀疑他吸毒。”

  路爵虽然平时看起来不怎么正经,但不喜欢随便对谁下定义,没有百分百确定或者是有把握的事儿,基本闭口不谈。

  但是这个连珩却破了他的例。

  路爵找人仔细调查了他的背景,发现连珩从小到大都很优秀。

  这人如果没有踏进缉毒圈,估计也是一生坦荡,身披荣光,前途无量的主儿。

  连珩是土生土长的s市人,父母都是大学教授,从小成绩就是第一,高考以s市文科状元的成绩考进全国最有名的政法大学,然后就报考了公安机关,当时的竞争很激烈,一百个人里选一个,连珩当选。

  应该是凭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狠劲儿,当刑警的第三年就去卧底缉毒了。

  这一去就是十年的时间。

  十年之间没人了解他经历了什么。

  长期接触毒贩,迫使自己成为他们之中的一份子,看见警察就慌忙的躲开。

  路爵很明白这种心理,他跟连珩的经历何其相似。面具戴在脸上的时间长了,就会长在脸上,再撕下来的时候,连皮带肉。

  以至于后来路爵卧底归来,在戒毒的那段时间里还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毒贩,没有意识到自己原来还是个警察。

  所以当他看到连珩把那身警服挂在客厅里最醒目的位置时,一下就明白了他的心理。

  因为当初路爵也是一样,由于卧底太久,穿警服压根不习惯,于是就把警服挂在了自己的床头,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是个警察。

  那时候,他凝视着镜子里的自己都会觉得陌生,陷入长久的思考才会想起来自己到底是谁。

  他想,或许连珩也是这样吧。

  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恶龙。

  吸毒就是他堕落的最好证明。

  “不可否认的是,连珩的确很有天赋。”老黄说,“他的侦查能力很强,当初之所以能够破获那起缉毒案,就是把他的个人作用发挥到了极致,然后再加上里应外合,打得那个毒枭措手不及。”

  “但是,上帝也是公平的。”路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