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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清简      更新:2021-02-10 17:27      字数:2499
  咱们走着瞧!”

  “没事了啊。今天大家点的酒,全都单。”路爵站在原地说,“半个小时后关门。”

  “走吧走吧。”

  “谢了爵哥。”

  “明儿见。”

  人群纷纷离去,瞬间只剩下路爵,亮子还有几个酒保。

  “今天提前下班了,你们先回去吧。”路爵拍了拍亮子的肩膀说,“有剩的酒,清点一下再走。”

  “好的,爵哥。”亮子偷偷瞄了路天一眼说,“您……您这表弟怎么还咬人呢。”

  刚刚他看得特别清楚,路天就跟一头狼似的,冲过来狠狠咬了下皮衣男的肩膀,看那架势,感觉他能把人肩膀直接给撕下来似的。

  太吓人了。

  “他山里来的。”路爵半真半假的说道,“没进过城。”

  “山里……”亮子挠了挠头,也没多问,“那你记得带他去医院看看,刚刚看见玻璃碴子都碎手心里了。”

  按理说手被划成那样,流了那么多血,应该还挺疼的啊,可路爵表弟就跟没事儿人一样,冷着一张脸,表情变都没变。

  “嗯。”路爵拽着路天头也不回走了,抽了口烟,走到路灯底下突然停了,皱着眉对路天说,“手心摊开我看看。”

  路天摊开血肉模糊的手掌心。

  路爵撇了下嘴角,伸手在他掌心里按了按,抬眼观察着他的表情。

  路天不易察觉的皱了下眉头。

  “哦,你原来知道疼啊。”路爵有点气,看着他原本干净白皙的手被血染成了红色,没忍住轻轻吸了口气,然后牵着路天的手腕,领着他回了家。

  “谢谢了。”路爵在他前面走着,也不知道这句谢谢,路天能不能听得懂,“刚刚你要是没冲出去,今天受伤的就得是我。”

  其实路天平时还挺皮的,路爵没想到他会在关键时候这么不要命的护着自己。

  那情景换了谁都得犹豫一下子,但是路天跟普通人不一样啊,他在想什么在干什么,都没办法用正常人的思维去理解。

  他就像是动物一样,完全按照自己的本能行动。

  到了家,路爵从抽屉里拿出个救急医药箱,瞅了路天一眼说:“把衣服脱了。”

  路天毫不犹豫的把全身上下的衣服都给脱了。

  “我日。”路爵皱了皱眉头,“脱什么裤子,快穿上。”

  脱衣服容易穿衣服难,路天就跟没听见一样,对他这句话无动于衷。

  路爵:“……”

  最后还是路爵亲手帮他把衣服给穿好了,提裤子的时候,路爵顺便还感叹了一下,年轻真好,这细皮嫩肉的,伤口肯定都不舍得在他身上结疤。

  路天的t恤上沾了血,没有办法洗干净,路爵给他换了一件套上。

  “明天再去给你买一件新的。”路爵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说,“这儿,有只小脑斧。”

  昨天他路过人店门口看到的,卡通t恤真挺萌的,当时他就想路天穿了肯定好看。

  路天低着头不说话,路爵跟他在一起,感觉自己就跟神经病似的,一直自言自语。

  “来,小天,咱们学说话啊。”路爵打了个响指说,“喵喵喵,喵喵喵。”

  路天一脸冷漠的站了起来。

  “喵喵喵。”路爵说,“今天别再瞎嗥了啊,乖乖睡觉喵。”

  这几天他都快被整得神经衰弱了,就没睡好过。

  结果晚上还真挺安静,路爵以为自己的话奏了效,悄悄咪咪起床看了眼,心态顿时崩了。

  这崽正在脱裤子撒尿,就冲着真皮沙发,看见他还挺淡定的抖了抖,完事提上裤子若无其事的蹲上了阳台。

  路爵刚要发飙,就听见他扬起脖子鬼叫了一声。

  “干嘛呢,天天大半夜不睡觉在那儿鬼哭狼嚎什么!扰民了你们知道吗,再这么下去我就投诉你了啊。”

  楼上突然传来一个女高音,成功的压住了路天的声音。

  得,都扰民了,看来真的得管管了。

  “来来来。”路爵冲他招了招手,领着人上了天台。

  天台上,夜风飒飒,格外凉爽。

  路爵眯起眼睛指了指夜空中那一轮模糊的月亮说:“这儿视野好吧,看清楚了啊,使劲儿叫。叫过瘾了咱就回家。”

  可路天突然又不叫了,凝视着空中,抿着薄薄的嘴唇,侧脸笼罩着一层月光,神情显得沉默而又坚定。

  “不想叫?”路爵衔着烟,烟头的火星一闪,他背靠着天台上的栏杆,“那咱们聊聊吧。”

  路爵很久没跟人正儿八经的聊过天了,平常人他也不太信任,江恒吧平时又挺忙,不好意思老是找他。

  所以有些东西路爵就一直憋在心里,从来没跟谁说过。

  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脖子上悬挂“项链”,那是一个古铜色的子弹壳,弹头已经被磨得发亮,表面光滑得反光,刻着两个英文字母:“lf”。

  这个“项链”从路爵记得起来的时间就一直陪伴着自己,虽然路爵不知道它对于自己有什么意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个项链上承载着他的过往。

  “小天,其实我有时候觉得,咱们俩是一类人。”路爵声音沉沉,“我不记得过去,你也是,我们俩都挺无牵无挂的。”

  他紧紧攥着项链,叹了一口气:“其实有时候不记得也挺好,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他是怎么到这个小破地方来的,又是因为什么原因,路爵不是没问过江恒,可是江恒打死就是不说。

  前半生仿佛成了一个谜,路爵混沌的活着,有点茫然。

  “有时候,我也挺想回家去看看的。”路爵吐了一口烟,“我只在梦里见过它长什么样儿。”

  梦里的景象特别模糊,只有一片猩红,像是血液的颜色,似乎在暗暗预示着杀戮。

  “小天,你想回家吗。”路爵微微侧过头看了眼路天,他镇定的扬起头看着夜空,眼睛漆黑如水。

  路爵也抬头看了一眼夜空,疲惫的笑笑:“你原来是想家了啊。”

  路天终于点了点头,他每晚对着月亮嗥叫其实都是对着家的方向。

  路爵有些动容,掸了掸烟灰,指向西方的夜空说:“看见那颗星星了吗?”

  路天目光闪烁,眼睛里映出灿烂的星光。

  “它是夜空中最亮的一颗恒星,它的名字叫做天狼。”路爵说,“无论你在哪里,它都会指引着你向前,你身体里流淌的是狼族的血液,你是最勇敢的少年。每当你抬起头的时候,我与它同在你身边。”

  说完路爵想伸手摸摸他的头,但又怕他不适应,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住了。

  路天眼眶红了红,把头低到他的面前,拿起他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头顶。

  路爵翘起嘴角,像是把光揉碎了放在眼睛里,温柔的笑容能让星星都沉溺,抬起手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