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五章 伪文青对真文青
作者:
踏雪真人 更新:2021-01-23 20:29 字数:3235
啊,我就是那天上的流星,瞬间闪耀的光芒却代表着永恒。啊,我就是飞逝的火焰,微弱的光芒照亮了黑夜,又随黑夜一起沉默
天马小红高扬着头斜看着天空,火红鬓毛如火焰般跳跃飞扬,吟咏的姿态是潇洒又忧郁,感情极其充沛。
马王有些无奈偏过头,看了眼高正阳和敖贞,示意他们不要见怪。
虽然有马王的示意,敖贞还是有些合不拢嘴。这个小红是什么情况
高正阳也有些发懵,文学青年他见的了,文学红马还是第一次。而且,对方还是个喜欢现代诗的文学马。
我勒个去在高正阳心里,就是这四个打字在闪耀。
小红吟诵完了,还很不屑的看了眼高正阳和敖贞,愚昧的生命,这是诗歌,这是文学,这是艺术,这是对生命和自由的最高表达你们不会懂的。
小红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中,满是骄傲,还带着几分不为人理解的寂寞。
马王也有些受不住,它轻轻咳了一声,小红,他们想和你结为伙伴。按照规矩,你可以给他们三个考验。
不等马王说完,小红就傲娇的摇头,我才不会和愚昧的生命浪费时间。我不同意,不同意。自由岂容亵渎。
我勒个擦高正阳恨不能一拳打死这二货,有什么比文学青年更讨厌的,就是傲娇文学青年。不,是傲娇文学马。
马王也有点尴尬,对敖贞道:小红的脾气就是有些怪。她既然不愿意,就换一个。
天马崇尚自由,小红既然强烈反对,马王也不想强迫她。
敖贞可不想和这么古怪的小红打交道,连忙赔笑点头,那就麻烦前辈了。
马王想了一下,又喊来一匹白色天马,介绍道:小白,也是我的女儿。
小白不如小红神骏,可一身雪白皮毛,却更为圣洁美丽。她站在那里,有种如梦幻般的不真实。
高正阳却有些不喜欢,他更爱张扬的小红,小白未免太美丽了,缺少霸气。
而且,小白透出那股子傲娇劲头,目光扫过高滚时,就像看一堆粪土。
这也让高正阳更不爽,觉得小白比小红更烦人。
还有,小白小红,马王起的名字也让人崩溃。高正阳怀疑,这个马王认不认字
果然,小白不屑的撇了眼高正阳,看到敖贞时眼睛一下就亮了。她死死盯着敖贞,那炽烈的眼光,简直要冒出火花来一般。
敖贞被看的有些发虚,目光探询的看了眼马王,询问这是什么意思。
马王更尴尬了,他这个女儿小白,也是性子古怪。还不好解释。
父亲,我喜欢这个女人,我喜欢她,我一定要她。
小白情绪激昂的说道:不,我要和她结成永不背叛的伙伴。
马王有些无奈,是这位人族需要伙伴,你可以给他三个考验
呵呵,人族,愚昧又贪婪。小白很不客气打断马王,傲然说道:我的爱只奉献给纯洁的雌性。我只选她。绝不考虑别的愚蠢雄性。
高正阳也是无语,你妹的,哥也没看中你好么
小白这副样子,也让他很怀疑对方的性别。如果确定是母马,那肯定是取向不正常的拉拉马。
这群都是什么马啊文学马,拉拉马,你们还能搞出什么花样来吗
高正阳在心里吐槽,但这话可不敢和马王说。
马王轻轻叹口气,只有小白和小红可选。既然小白执意选择你,我也没办法。你也可以拒绝。
敖贞也是无奈苦笑,这都什么事啊她也发现了,马王也不怎么靠谱。天马大概都这个样子,自由散漫。
她看了眼高正阳,想征询他的意见。
高正阳很果断的道:你选小白吧,不要浪费机会。不用管我。
不管马王是有意还是无意,眼前的情况没有别的选择。他当然要做出理智选择。
何况,敖贞的天马,也和他的没区别。都是他老高家的。
敖贞也不矫情,接受小白显然是最明智的选择。
看到敖贞同意,马王说道:小白,你可以给她三个考验
不用考验,她是我的真爱。当我第一眼看到她,就知道,我一生都会是她的马
小白再次不客气的打断马王,直接跑到敖贞身旁,用长长大脸贴着敖贞明艳面容,一副幸福无比的样子依偎着,我愿和敖贞结成契约,永不背叛,永为伙伴
敖贞也跟着低颂誓约。
一马一人念完誓约后,一道灵光凭空闪耀,把敖贞和小白联在一起。
等到灵光消散,敖贞和小白的神魂就多了种奇妙联系,都能在心里感应到对方。
这种联系,就像是多了一位最亲密的朋友,永远能值得信任彼此。这让敖贞和小白的心灵都感到了欢愉充实满足。
马王在一旁,眼中也是带着笑意。相比于高正阳,他当然更喜欢和龙族结成伙伴。
这就像给女儿选女婿,不止要看对方如何,还要考虑对方的家庭背景等等。
高正阳很有趣,也很有潜力。但和龙族相比,还是差了许多。
肤浅
天马小红在一旁扬着头,傲娇的说道。
马王不满的看了小红一眼。小红也是他的女儿,只是一身火红皮毛都随她的母亲。
但马王没说什么,毕竟是他最有天赋的女儿,以后也许能晋升到十一阶。他不会为了是这点小事去训斥她。
马王目光一转,落在敖贞身上。他不想和外族相处的太久。对方身份又低,也没什么可说的。
事情完结,对方就可以离开了。
敖贞也明白马王的意思,正要主动请辞,高正阳突然说道:马王前辈,能否给我一个机会,我想和飞焰聊聊。
马王眼中露出一丝笑意,他明白高正阳的心思,敢在他面前说出请求,这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
可以。马王很干脆的同意了。
小红还是一副长不大的性子,需要出去历练,需要出去体会众生,理解天地万物。
人族的寿命又短,小红可以在短时间内恢复自由,又能感悟生死无常。这是一个很合适的伙伴人选。
马王当初把小红叫过来,就是存的这个心思。只是被小红一口拒绝了。
高正阳既然愿意试试,他当然不吝于给个机会。
小红不屑的看着高正阳,无知的人族,我和你可没什么好说的。
那可不一定。高正阳笑起来,你不是喜欢诗歌么,不如我们聊聊这个。
哼,你懂诗歌么小红的诗歌可是从上古某个纪元文明遗址中学来的,她不相信这世上还有别的生命懂得她的诗歌。
呵呵,不巧,琴棋书画正是我最擅长的。
高正阳傲然道:若说武功法术,我可能算不上高手。但论文学艺术,我就是天下最强。
小红本不想和高正阳多说,可他话说的太大了,小红忍不住反驳道:天下最强,你做首诗我看看。
这还不容易,我就来首你喜欢的自由诗歌。
高正阳不会作诗,但架不住他会抄。作为诗词界的搬运工,在这个世界上他还真是谁都不惧。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简单的词句,把生命爱情自由三者解析的明白通透。
对上普通人来说,这首自由颂也不过就是有点意思。但对文学青年或文学马来说,这诗就要了命了。
尤其是小红这样的文学马,一直是自己乱折腾。她虽自视甚高,天天那自由了作诗。但和高正阳的诗相比,水平就差的有点多了。
好诗小红抑制不住激动,大眼睛水汪汪晶晶亮,那样子似乎控制不住的要哭出来一般。
马王和小白敖贞,都看颇为惊讶。就是这么平铺直叙的几句话,虽然听起来有些道理,可也不至于这样吧。
小红有些哽咽的道:一首算什么最强,你还有别的诗歌么
高正阳正色的道:你其实不懂得自由。自由并不是放纵,自由是自我的觉悟。自由并不是为所欲为,自由是拒绝的权力。只有经历束缚,才会懂得自由。带上羁绊,自由才真正的意义
这些听起来好像是废话一般的东西,让马王和小白敖贞都听的直皱眉。
小红却更激动了,大滴眼泪噼里啪啦的滚落。她感受到了巨大震撼,原来,自由这么深奥。
小红,你别被骗了,那家伙就是想骑你
眼看着小红似乎要被说服了,小白忍不住大叫着提醒道:雄性都不是好东西想想吧,被雄性人族骑在背上,太耻辱了。
我的灵魂自由而高贵,一如飞焰一般。
高正阳郑重的小红说道: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马。我辈岂同凡俗,走自己的路,让庸俗的众生说去吧
这几句太对小红胃口了,她瞪大水汪汪的眼睛,满怀期盼的道:三个考验,你一定要完成啊